
提升银行外汇风险防范水平更好服务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纳入监管;筑牢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银行外汇展业改革为契机,配套发布《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汇发〔2024〕32号,以下简称《报告办法》),推动银行建立健全外汇风险交易监测体系,压实银行风险防范责任,提升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范能力,更好保障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实现既“放得活”又“管得住”。
加强制度供给 细化外汇展业改革相关风险管理要求
建立制度,统一标准。国家外汇局发布《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令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展业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外汇展业改革正式启动。改革以来,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政策效果逐步显现。多家银行主动联系国家外汇局,表达参与改革意愿,寻求政策辅导,建议尽快出台配套制度。为扎实有序推进改革,推动银行建立外汇风险交易监测体系,在《展业办法》确立的原则和框架下,国家外汇局经广泛调研、审慎试点,制定《报告办法》,为银行开展外汇风险交易监测和报告提供统一操作标准。
审慎试点,总结经验。《报告办法》制定过程中,国家外汇局充分考虑银行的系统改造成本、人力资源投入、数据和科技资源等现实情况。一方面借鉴国际通行监管理念,降低银行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成本,另一方面主动与试点银行共同梳理总结外汇风险交易监测的适用范围、工作流程、内部管理体系等要点,由银行总行统筹内部资源、强化内控管理,自上而下建立健全外汇风险交易监测体系,在成本可控的前提下提高外汇风险交易监测精准度。
政策内容紧扣“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
《报告办法》旨在推动银行整合自身掌握的信息和技术资源,在科学、全面评估外汇合规风险的基础上,自主开发外汇风险交易监测系统,及时回溯客户及其交易信息,有效预警、甄别和处置涉嫌外汇违法违规行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
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聚焦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报告办法》明确,银行报告外汇风险交易信息的情形包括涉嫌虚假贸易、虚假投融资、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以及其他涉嫌非法跨境资金流动的行为。银行立足于防范外汇合规风险制定监测标准、开展人工分析和识别、采取内部管理措施,高效、精准识别上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实质是发挥银行直接接触客户的优势,将外汇风险交易监测预警防线向银行前移,更好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同时,银行依托系统监测识别风险更精准,对合规优质客户做到事中外汇业务办理更便利、事后“无违规、不打扰”,保障外汇资源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强化外汇领域监管,提升法规执行效果。《报告办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统一并明确银行报送外汇风险交易信息的规则与路径,规范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的内容,便利银行履行报送义务,增强主动报告意识,提升法规执行效果。这有利于形成国家外汇局及其分局和银行对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和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提升外汇领域监管水平。
促进行业发展,契合银行完善风控管理的内生需要。截至2024年末,已有16家银行完成外汇风险交易监测系统建设。银行反映,通过整合数据资源,充分复用已有平台和经验,系统建设成本可控;同时,事后环节与事前、事中环节有效联动,有利于银行合理分配展业资源,在为广大中低风险客户便利化办理外汇业务的同时,严格审查高风险客户和业务,有利于精准识别和防控风险,这也很好地契合了银行自身完善风控和业务发展需要。
稳步推进改革 持续完善外汇风险交易监测体系
解读制度,开展配套政策培训。《报告办法》发布的同时,国家外汇局还发布了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相关数据接口规范,并指导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发布《银行外汇风险交易监测体系建设指引》,为银行落实《报告办法》提供实践指南和操作规范。国家外汇局将针对上述制度开展解读培训,增进银行对外汇展业改革配套制度的理解,便于银行操作执行。
持续探索,支持银行完善监测标准。研究外汇风险交易特征、典型案例、风险提示等参考信息的发布机制。根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变化,适时发布上述信息,为银行动态完善监测指标模型提供更多信息资源,促进银行持续提升监测标准有效性。
加强辅导,帮助银行建设专业队伍。国家外汇局已在主要法人银行所在地建立辅导团队,对接和辅导银行完善内控制度、开发监测系统、改造业务流程。后续国家外汇局还将通过辅导调研、跟踪反馈和业务培训等,指导银行持续改进人工识别方法、提升分析甄别能力,帮助银行培养外汇风险交易监测专业队伍。
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司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