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视界
原油贸易定价机制剖析
来源:
《中国外汇》2024年第16期
作者:
编辑:韩英彤
对原油贸易链条中的买方、卖方、中间商、银行等参与方来说,了解并掌握原油贸易的定价机制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需要以此为手段把控风险。
原油贸易定价如何确定及定价中的洲际布伦特(ice brent)和普氏亚太地区(platts asia pacific)是何含义,对于原油贸易的交易方(包括买方、卖方、中间商)和银行等参与方来说,都是必须要了解并掌握的。对于原油贸易的交易方来说,原油的定价是交易双方谈判的绝对核心。对于银行等参与方来说,原油贸易合同中的定价也是授信管理、业务叙做、风险把控等方面的重要考量因素。为此,笔者从原油贸易定价机制的发展历程入手,介绍两种主要的原油贸易的定价机制以及在相应的定价机制下不同的贸易合同条款表述,并在此基础上,对原油贸易的各参与方的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提出相应的建议。
原油贸易的定价机制分类
原油贸易的定价机制主要经历了四个阶段的演变。第一阶段是普通的商品定价模式(主要由供需关系决定商品价格)。第二阶段是卡特尔“七姐妹”的垄断定价模式[1]。此后的第三阶段,原油价格主要由欧佩克(opec)控制。但石油危机之后,交易从长期合约市场大量转移到现货市场,现货市场因此具有了价格发现功能,逐渐构建了现行的第四阶段的原油贸易定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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