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基层落地情况及思考
2023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在全国推广实施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这对拓宽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具有重要作用。但受多重因素制约,部分地区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推广效果有待提升。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以下简称甘肃省分局)基于对辖内企业和银行的问卷调查,重点分析了影响政策落地生效的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建议。
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推广情况
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顺应国家科技创新发展战略,以市场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不断升级,由点及面逐步推广,政策覆盖面和受惠主体持续扩大。2018年3月,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启,其后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至9个省(市)的特定区域。2022年5月,试点地区进一步扩大至17个省(市)全域,试点主体在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上增加了“专精特新”企业。2023年末,试点在全国推开,试点主体进一步拓展至科技型中小企业,已试点地区便利化额度统一提高至等值1000万美元,新开展试点地区便利化额度为等值500万美元。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推广实施,为满足“轻资产、高成长”科创类企业融资需求、降低融资成本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政策实施推动中资企业不断健全财务制度,有利于企业扩大国际知名度、拓展海外市场、增强竞争力。
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全面推广以来,甘肃省分局积极采取措施,形成“政策传导—业务指导—政策反馈”闭环机制,“三位一体”同向发力,加大政策传导落实力度。一是加强部署聚合力。及时召开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全省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会议和外汇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印发全省资本项目工作要点,就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的推广进行多层次部署安排,外汇管理部门和银行联动发力,共同推动政策推广落实。二是强化宣传促落实。通过“线上 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外汇管理业务培训班,通过现场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一对一”政策推广,制作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专题宣传图文,利用地方融媒体平台、公众号等途径开展宣传,着力提高宣传频次、扩大宣传范围,推动便利化政策“应知尽知”。三是双向反馈强实效。加强同商务、工信、科技等部门的沟通,掌握企业经营动态和融资情况,建立并动态更新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库,畅通沟通渠道,对政策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广泛调研,深入了解企业政策诉求,找准问题症结,积极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覆盖面。
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在辖内落地的制约因素
一是企业承载力有待提升,政策落地基础较弱。企业对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的理解程度和应用能力直接影响政策落地效果。调查显示,受内部管理和经营水平限制,辖内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运用基础普遍较弱。其一,涉外专业人才缺乏。辖内多数企业尚未建立涉外经营管理专业团队,外汇业务人员多由财务人员兼职,缺乏外汇专业人才,对跨境融资等外汇政策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涉外业务知识和产品熟悉度低,跨境融资敏锐性不强,政策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其二,境外融资渠道有限。调查显示,由于甘肃省涉外经济发展基础相对薄弱,辖内企业在竞争力、产业链方面处于弱势,较难通过关联企业和贸易对象获得跨境融资。与此同时,多数企业“轻资产重知产”特征明显,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银行授信评级不高,难以达到境外银行融资的准入条件。例如,辖内某银行反映,其风险参贷产品需要企业评级达到a ,部分还需要企业法人反担保,中小企业难以达到要求。其三,风险防控能力较弱。从辖内企业过往跨境融资业务开展情况看,跨境融资诈骗时有发生,一些企业被中介机构和境外交易对手以公证费、评估费、考察费等名义骗取资金,浪费时间和人力成本,致使部分企业对跨境融资持谨慎态度。同时,在大国博弈升温、地缘冲突不断等复杂严峻的国际形势下,跨境融资面临的政治风险、汇率风险也相应加大,这对企业的风险研判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调查中,辖内某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表示,在跨境融资过程中,企业往往难以充分了解境外融资环境、政策法规以及融资条件等信息,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可能导致企业在跨境融资过程中面临较高的交易成本和融资诈骗风险。
二是银行推动力有待增强,政策传导效果受限。作为企业跨境融资来源的主要渠道和重要媒介,银行在打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中发挥着关键作用。然而,受内部条件以及风控因素等约束,辖内银行对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的推动力度有待增强。其一,政策推广主动性不够。一方面,辖内银行一线外汇业务人员配备少且岗位变动频繁,对外汇政策掌握不到位,影响便利化政策推广效果。另一方面,辖内50%以上的二级分行(包括地市分行)资本项目业务需由省级分行审批,受权限上收影响,基层网点政策推广和业务拓展动能不强。其二,跨境产品创新力不足。就甘肃省而言,跨境业务在银行各类业务中所占比重较小,对银行经营利润贡献度较低,银行因此对跨境业务重视度不高,跨境融资便利化产品和模式创新动力不强。调研结果显示,辖内以银行为债权方的跨境融资主要以传统的跨境直贷、风险参贷等产品为主,银行内部对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缺少针对性的配套产品和绿色通道,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的落地缺乏有效抓手和可行途径。其三,风控约束能动性不强。在严监管形势下,银行风险防控压力加大,在业务办理时趋于谨慎。一方面,辖内企业跨境融资信用积累较少,调查对接难度较大,银行较难拓展便利化主体名单。另一方面,企业融资渠道拓宽后,多方融资会加大企业债务风险,且中小企业违约成本相对较低,银行对企业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跨境融资资金用途的穿透式审核难度较大,因而存在一定畏难情绪。
三是整体吸引力有待增强,政策利用效能欠佳。受宏观环境和政策供需等因素的影响,当前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整体吸引力较弱,制约了政策利用效能。其一,成本优势弱化,降低跨境融资吸引力。一方面,2022年以来,美欧等主要经济体的加息推高了美元等外币融资利率,与此同时,国内贷款利率处于下行通道,境内外融资利差缩小甚至倒挂,加上汇率避险成本的增加,跨境融资成本优势被弱化。另一方面,在国家大力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导向下,银行科创类、普惠性信贷产品种类丰富,融资成本较低,辖内资质较好的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人民币贷款授信额度充裕,并且境内人民币贷款还能享受贴息、奖补、担保优惠等政策以及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因此,在跨境融资成本攀升、境内综合融资成本大幅下降的背景下,跨境融资吸引力减弱,企业跨境融资意愿不强。其二,业务流程复杂,影响跨境融资效率。据调查,辖内企业获得跨境融资的主要渠道仍以境内银行境外分行贷款为主,普遍还是境内信用的延伸,需要境内银行开立融资性保函或将境内授信额度切分至境外分行,由总行进行审批,业务流程复杂,审批周期较长,降低了政策实施效率。其三,政策供需错配,限制跨境融资可得性。调研发现,大多数有跨境融资需求且有便利化政策使用意愿的企业,净资产规模通常较大,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往往超过500万美元,不满足参与便利化政策的条件。而对于净资产较小、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上限在500万美元以内的企业,往往跨境业务较少,还款能力不稳定,缺少跨境融资途径或难以满足跨境融资条件,导致便利化政策需求与供给存在一定程度的错配。
相关政策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着力增强政策效果。进一步健全政策传导机制,广泛利用各类线上、线下渠道,全方位、立体式开展政策宣传推广,持续扩大政策覆盖面、提升政策影响力。具体可由外汇管理部门和银行联合提供针对性的外汇政策咨询、金融外汇产品推广等服务,并适时编发推送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办理典型案例,开展个性化、“点对点”的培训指导,帮助企业理解政策内涵,熟悉业务流程,打通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积极引导企业优化经营策略,强化内部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加强外汇专业团队建设,提升经营管理规范化水平,增强政策应用的专业能力和内核支撑。
二是加码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针对净资产较大的企业难以符合当前便利化条件、净资产较小的企业融资授信难以获批等情况,建议将便利化额度统一调整为1000万美元,并将一次性外债登记政策与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相结合,充分发挥政策集成效应。鼓励银行积极开展跨境融资产品创新,开发与科技型企业轻资产、成长性好、灵活性高等特点相匹配的跨境融资便利化产品,夯实便利化政策落地基础。加大企业担保增信支持,利用政策性担保优势,为重点企业开展跨境融资担保服务,提升企业信用水平。
三是聚焦服务优化,提升政策落地效能。持续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加强信息共享,动态更新政策服务主体重点企业库和目标企业清单,“一企一策”开展差异化金融服务。引导大型银行充分利用海外业务优势,加强境内外联动,及时掌握境外资金价格变动和融资环境动态,通过“境内 境外”相结合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企业“量身定制”跨境融资方案,提升企业便利化政策体验感和获得感。
四是强化风险管理,筑牢跨境资金安全防线。建立健全跨境融资风险预警和处置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和分析,对潜在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及时给予提示。加强对跨境融资资金用途的事中事后监管,避免企业过度融资引发债务风险。定期整理和发布跨境融资诈骗反面案例,建立跨境融资中介机构负面清单,在外债签约登记环节对债务人给予提醒,防范跨境融资诈骗行为,增强企业跨境融资信心。
课题组成员:李爱萍 贾娟琪 石成 欧阳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