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视界
开立可转让独立保函风险防范
来源:
《中国外汇》2024年第18期
作者:
编辑:韩英彤
担保人对于保函可向非基础交易当事方转让的条款,应秉持更加谨慎的态度,预先把控条款风险,并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独立保函为多种交易领域的债权人实现债权、弥补损失提供了高效的保障。基于交易相关的融资安排,在保函中加入“受益人可向其融资方转让保函权利”的条款,可能导致发生转让后,保函的担保事项发生实质性改变和担保人的责任被扩大等风险。笔者通过一则案例分析此类转让对各方的影响,并提出加强对保函条款把控等风险防范建议。
基础交易背景与保函转让
2014年初,我国a、b公司组成联营体参与m国高速公路项目的投标,a公司为联营体牵头方,项目业主为c公司,以项目公司的身份通过项目融资获得所需的资金。
本文是付费内容,请先 登录数字阅读账户 或